当前位置:首页 >> 备考资料 >>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考电子商务专业《电子商务安全导论课程》复习资料(2)
发布时间:2020-05-29 16:02:49 广东自考生网_www.gdzikao8.com
来源:广东自考生网
广东自考生网为收集整理了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考电子商务专业《电子商务安全导论课程》复习资料(2)”内容,复习资料包括电子商务法的信息法律地位、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框架制度、《电子签名法》的四个方面内容。更多相关资料请查看广东自考生网。
一、电子商务法的信息法律地位:
1、调整对象是独立的,明确的调整的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。
2、有明显的特征,这些社会关系交互存在虚拟社会的实体社会之间。
3、传统的民法,经济法及其程序很难适应于虚拟环境中的商务活动。
二、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框架制度:
1、电子商务经营法律规范
2、电子合同法律规范
3、电子签名法律规范
4、安全认证法律规范
5、电子支付法律规范
6、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范
7、网络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法
8、个人隐私保护问题
9、电子商务纠纷处理机制的法律规范
三、《电子签名法》的四个方面内容:
1、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,明确了在众多的电子签名方法和手段中,满足什么条件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效力。
2、对于数据电文,也就是电子形式的文件作了规定。
3、设立电子认证服务的准入制度
4、规定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制度
以上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考电子商务专业《电子商务安全导论课程》复习资料(2)”内容由广东自考生网收集整理。
微信服务号
长按保存、微信扫一扫关注
相关推荐
考试日历
@2024 广东自考生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